很多朋友对于金融局非法金融经营机构和金融刑法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金融局是政府机构,是市政府的内设部门。在省一级的级别则设有省金融办,其主要职责如下:
2、(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及其驻京机构做好货币政策落实及金融监管相关工作;研究金融形势,分析金融发展重大问题,制订本市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市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3、(二)负责指导和推动本市金融和要素市场体系建设。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组织推进金融市场、要素市场和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承担本市各类交易所设立审批及监管的职责,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市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推进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在本市的试点和发展工作。
4、(三)统筹推进本市企业融资工作。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协调推动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负责指导和推动创业投资、股权(产业)投资基金规范发展。
5、(四)负责协调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优化农村金融发展环境,推动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和产品与服务创新,指导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与发展,协调推动涉农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增强金融强农惠农的能力。
6、(五)负责推进市金融发展环境建设工作,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为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在京金融机构做好服务。
7、(六)负责协调金融机构为市经济发展服务。参与本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研究制订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措施,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参与研究制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协调金融机构综合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和平台,为本市经济建设尤其是重点工程、主导产业、重要区域和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支持服务。
8、(七)负责指导协调金融服务社会民生工作。引导协调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产品,扩大服务范围,延伸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率,提高金融扩大内需、服务民生的能力和水平。
9、(八)负责推进本市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支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参与建立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和信用奖惩机制,优化本市金融信用环境。
10、(九)负责研究制订全市金融业发展的总体布局规划,促进金融机构合理布局;指导金融功能区、金融后台园区和各类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建设发展,引导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进驻,监测分析各功能区发展情况。
11、(十)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批和监管;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变更审批和监管;承担本市集体改制企业上市的产权确认职责;承担市属金融机构和地方审批金融机构的相应授权监管职责;加强对金融中介机构的指导和管理。
12、(十一)负责推进市属金融机构改革重组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维护全市金融稳定;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买卖、非法期货业务、非法外汇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参与本市金融应急处理机制建设。
13、(十二)指导协调本市金融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和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4、(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金融局是政府机构,是市政府的内设部门。在省一级的级别则设有省金融办,其主要职责如下:
2、(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及其驻京机构做好货币政策落实及金融监管相关工作;研究金融形势,分析金融发展重大问题,制订本市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市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3、(二)负责指导和推动本市金融和要素市场体系建设。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组织推进金融市场、要素市场和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承担本市各类交易所设立审批及监管的职责,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市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推进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在本市的试点和发展工作。
4、(三)统筹推进本市企业融资工作。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协调推动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负责指导和推动创业投资、股权(产业)投资基金规范发展。
5、(四)负责协调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优化农村金融发展环境,推动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和产品与服务创新,指导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与发展,协调推动涉农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增强金融强农惠农的能力。
6、(五)负责推进市金融发展环境建设工作,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为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在京金融机构做好服务。
7、(六)负责协调金融机构为市经济发展服务。参与本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研究制订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措施,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参与研究制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协调金融机构综合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和平台,为本市经济建设尤其是重点工程、主导产业、重要区域和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支持服务。
8、(七)负责指导协调金融服务社会民生工作。引导协调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产品,扩大服务范围,延伸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率,提高金融扩大内需、服务民生的能力和水平。
9、(八)负责推进本市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支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参与建立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和信用奖惩机制,优化本市金融信用环境。
10、(九)负责研究制订全市金融业发展的总体布局规划,促进金融机构合理布局;指导金融功能区、金融后台园区和各类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建设发展,引导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进驻,监测分析各功能区发展情况。
11、(十)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批和监管;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变更审批和监管;承担本市集体改制企业上市的产权确认职责;承担市属金融机构和地方审批金融机构的相应授权监管职责;加强对金融中介机构的指导和管理。
12、(十一)负责推进市属金融机构改革重组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维护全市金融稳定;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买卖、非法期货业务、非法外汇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参与本市金融应急处理机制建设。
13、(十二)指导协调本市金融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和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4、(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二)指导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初审和日常监管工作、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其他地方金融中介组织的设立初审、业务监管。
2、(三)配合有关部门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等。
3、(四)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入驻,推进地方金融资源整合重组工作。
1、简介所谓金融掮客(qiánkè)也称资金掮客是指那些在金融活动中从事非法居间行为的人,他们不具备经纪人的法律资格,在出资人、用资人和金融机构之间大行其道,非法收取高额中介费用的人。
2、由于现有法律法规对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还没有具体的规定,这使得“资金贩子”有恃无恐,与外界资金使用者相勾结,以正当的经营活动做掩护,使巨额资金从金融机构非法流出,体外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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