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概况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概况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在2015年7月,为鼓励金融创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明确监管责任,规范市场秩序,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在这个指导意见中特意确立了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数了一下主要是七个!
所以这个问题最官方、最准确的答案就是这七大分类: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
当然,在百度百科中还有个不同的模式分类:众筹、P2P网贷、第三方支付、数字货币、大数据金融、信息化金融机构、金融门户。
其实,“互联网金融”这个概念只有中国才有,是谢平教授和邹传伟先生于2012年4月7日在中国金融四十人年会上首次提出,国外并没有这个说法。在当下欧美金融圈、互联网圈流行的说法是——“Fintech”!Fintech,即finance+technology的缩写,英文原意是“金融科技”。
从字面上理解,金融科技(Fintech)是“金融”和“科技”的高度融合,而其外延则囊括了支付清算、电子货币、网络借贷、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机器人投顾、智慧合同等诸多领域。金融科技几乎正在被应用到金融领域的方方面面:借贷、财富管理、支付、保险、众筹、征信,甚至是零售银行和房屋中介。而我们所说的互联网金融应该包括在科技金融内。
科技金融的核心与互联网金融一致,是用技术驱动金融创新,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从而为金融行业提供服务。维基百科对其有这样一段解释:“所谓Fintech就是一种运用高科技来促使金融服务更加富有效率的商业模式。”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理事长兼院长吴晓灵在2017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上也表示,“互联网金融或者是金融科技公司,无论用什么样的工具都不会改变金融本质,改变的只是金融实施信息搜集、分析风险、定价时候的工具,而不改变由于支付和资产的时间到位,投资和把钱送出去以后,回报的到期,这一段时间当中的风险,和这一段时间风险的定价,这个最基本的问题是不会改变的。运用很好的、最先进的信息科学技术,来提升传统金融业的服务效率,来围绕着它做更多的细分市场服务,这个是我们未来的方向。”
互联网金融包括三种基本的企业组织形式:网络小贷公司、第三方支付公司以及金融中介公司。当前商业银行普遍推广的电子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也属于此类范畴。互联网金融就是六大模式:网贷、众筹、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虚拟货币(比特币)、宝宝军团(类余额宝产品)。主要是这六大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概况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概况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