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金融机构创新工作方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金融机构创新工作方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这个问题非常好。
我们要从两方面分析金融创新。
一方面,早期的金融创新确实是用技术的方式或者商业模式的创新绕过了监管的限制,帮助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像支付宝,微信支付等都帮助小微企业和普通用户解决了支付需求,弥补了银行的服务空白。用北大周其仁教授的话来讲,改革就是把能解决问题但是不合法的方法合法化。
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不是所有的金融创新都是好的。也有一些带来了巨大的风险,比如P2P网贷,非法集资,ICO等。这类创新则对金融市场运行秩序和用户的权益造成极大的损害。需要严格监管。
金融创新应该是现有金融体系的补充部分,这个不是新鲜事,在美国属于次机金融市场。
在国内金融创新可以说完全被扭曲了,就像很多所谓的新产业一样被玩坏了,区别在于别的所谓新产业是投资人(资本)炒作概念收取利益,如区块链、大数据等对大众来说就是交点智商税,没有多少不良影响。但国内的金融创新可以说是毒瘤,不光炒作概念,还要一群心怀不轨的人坑蒙拐骗。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政策的补充,这个市场会不断的正规、完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金融机构创新工作方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金融机构创新工作方法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