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金融机构哪个国家有法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金融机构哪个国家有法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缅甸的银行最早出现在19世纪60年代。1948年缅甸独立后,根据1947年的《缅甸联邦银行法》建立了缅甸联邦人民银行,取代了印度储备银行仰光分行。1963年,缅甸政府对全部私人银行实施国有化,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国家直接控制的缅甸联邦人民银行,集中行使金融方面的职能。
1976年,国家对金融体制进行了重新调整,把联邦人民银行分成联邦银行、缅甸经济银行、对外贸易银行和农业银行,四个银行各有侧重,分别行使中央银行、国内业务、对外商营业和农村服务四个职能。
1988年缅甸军人上台执政后开始进行市场经济改革。1990年颁布了《缅甸中央银行法》,将缅甸联邦银行改名为缅甸中央银行。之后的几年,相继颁布了《缅甸中央银行法实施细则》《缅甸金融机构法》《缅甸中央银行金融机构章程》《缅甸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银行法》《储蓄银行营业法》等一系列法律。这些法律的颁布对缅甸建立新的金融体系和经营机制起到了积极作用。
初期,缅甸的银行只有缅甸中央银行、缅甸农业银行、缅甸经济银行、缅甸外贸银行和缅甸投资与商业银行等5家国有银行。
从1992年起,政府开始允许私人开办银行,主要的私人银行有:妙瓦底银行、佑玛银行、环球银行、东方银行、畜牧水产银行、缅甸工业发展银行等等。2010年7月,缅甸央行在董事会会议上又批准成立了4家新的私人银行。
至此,缅甸共有私人银行19家。在缅甸14个省邦的经济中心都设有私人银行的分行,目前全缅甸共有私人银行分行240家。
中国拟设的首个金融法院设立在上海是有原因的:
1.上海是中央确定并支持建设的国际金融中心。上海是金融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位于上海,金融市场交易额巨大,并且上海的自贸区建设也与金融息息相关。上海集中了大量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以及各类从事新型金融衍生品产业的企业。
2.涉金融案件新类型多,案件风险传导性强,审理难度大。海量的金融公司涉及复杂的金融纠纷,特别需要金融法律服务。设统一的金融法院,对金融案件实行集中管辖,可以推进提高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建立良好的金融审判体系。
3.金融案件数量较多,金融审判基础较好。在2008年,上海浦东新区就已经组建了金融法庭,到2017年,金融法院试点已经在上海区级法院上线。上海作为中国的金融中心,金融案件数量较多,所以急需专业化的金融法院来处理各类金融案件。
(文中图片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号)
4月25日,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方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就《关于在上海设立金融法院的决定(草案)》作了说明。今后,上海金融法院专门管辖上海市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金融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管辖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
上海是我国金融中心,而且随着人民币国际化,未来要成为世界级金融中心,每年我国在金融领域的诉讼很多,成立一个专门法院,有利于更专业快速地处理各类金融业纠纷,而且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和小额贷款飞速发展,但是在这个过程中问题多多,跑路的,诈骗的,非法集资的,给金融稳定带来了威胁,相信随着金融银行的建立,在处理金融纠纷方面特别是新型金融业务方面可以提供经验,有利于国家出台相关政策。
而且我们可以看到世界上的金融中心、或者努力想成为金融中心的城市,往往都设有专业化的金融法庭,提高竞争力。英国设有“金融服务与市场法庭”,美国的证监会(SEC)下设“行政法官办公室”,甚至哈萨克斯坦的阿拉木图,也专门设立了独立于其他法院的阿拉木图专门金融法院。
期待上海金融法院能够为我国金融业健康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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