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银行金融机构有什么用途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银行金融机构有什么用途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东奥中级会计职称为您解答: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八)从事同业拆借;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对商业银行的各项业务都有所说明,详细资料可以自己去查找,这里只说一个大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八)从事同业拆借;
我国的金融交易场所有三个:
银行间;交易所(上交所,深交所);银行柜台市场。
一.银行间市场
主要是我国各类型银行相互之间的债券交易市场,可以有效的调节银行之间的货币流通和供应量
二.银行柜台市场
俗称otc市场,具有没有固定的交易场所,规定的成员资格,严格可控的规则制度和规定的交易产品和限制等特点。
一.上海证券交所。
我国金融机构共四大类
第一类: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
第二类: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 三家政策性银行分别是: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商业银行包括: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制商业银行
(交通银行、圳发展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 广东发展银行 中信实业银行 华夏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民生银行等)
第三类:非银行金融机构。 主要包括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
第四类:在华外资金融机构。 主要是外资金融机构在华设立代表处、营业性分支机构。
我国金融机构按其地位和功能划分大致有以下四类:①货币当局。又称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中央银行是一个国家金融机构体系的核心,没有这个银行,国家的货币运转就会发生紊乱。
中央银行是发行货币的银行,只有它能发行货币,它是银行的银行,当银行没有钱的时候,可以向中央银行借钱,中央银行是整个社会最终的支付者。
②银行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又分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合作银行以及住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商行、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
③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合作社及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贷款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证券交易中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公司、财务公司,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
④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包括外资、侨资、中外合资的银行、财务公司、保险机构等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业务分支机构及驻华代表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银行金融机构有什么用途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银行金融机构有什么用途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