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金融评级行业开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金融评级行业开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
1、允许外资机构在华开展信用评级业务时,可以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
2、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参与设立、投资入股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
3、允许境外资产管理机构与中资银行或保险公司的子公司合资设立由外方控股的理财公司。
4、允许境外金融机构投资设立、参股养老金管理公司。
5、支持外资全资设立或参股货币经纪公司。
6、人身险外资股比限制从51%提高至100%的过渡期,由原定2021年提前到2020年。
7、取消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得低于75%的规定,允许境外投资者持有股份超过25%。
8、放宽外资保险公司准入条件,取消30年经营年限要求。
9、将原定于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
有着百年发展历程与信誉积淀的三大评级标普、惠誉、穆迪,无论在评级方法、经验、手段等方面都具备优势,已经是人类迄今为止最好表现了。
首家外资评级机构获准入华,标普拔得头筹。成为三大(穆迪、惠誉、标普)中第一家获批在我国境内开展评级业务的外资评级机构。
信用评级是一个完整、全面的生态,金融则是普遍关联。
一个主体被评级,对其债券、相关股票的定价都有影响。也利于外界,包括各类投资者决策判断。
正如央行所言,信用评级行业对外开放,是稳步扩大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际评级机构的引入,有利于满足国际投资者配置多元化人民币资产的诉求,也有利于促进中国评级行业评级质量改善,对中国金融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金融评级行业开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金融评级行业开放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