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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行业政策风险,金融行业政策风险分析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金融行业政策风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金融行业政策风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新发布的资管新规有哪些亮点?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是监管部门针对资产管理业务首份顶层设计的纲领性文件。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将“规范”作为主题词,重点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规范化体现在统一同类资管业务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弥补监管短板,消除监管套利空间;二是规范化体现在推动业务发展回归到服务实体经济本源的轨道上,推动资金脱虚向实,消除金融空转;三是规范化体现在明确了具体业务的政策要求,比如打破刚性兑付及产品多层嵌套,在推动回归资产管理业务本质的同时,避免风险的跨领域,跨市场传递。

金融行业政策风险,金融行业政策风险分析

从推动资管业务服务实体经济来看,意见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意义:一是推动资金真正投向实体经济,把握实体经济发展趋势,规范资金投向,比如向“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等国家重大战略倾斜,在产业转型升级、新动能培育等方面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在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等方面补齐短板;二是要积极推动去通道化,加大直接融资工具的发行规模,消除产品层层嵌套,降低业务杠杆,缩短企业融资链条,进而有效降低实体经济企业融资成本;三是要推动金融机构提高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质效,真正从实体经济服务需求而非自身盈利角度出发,匹配相应的业务模式和产品服务。

1、定义资管业务,划分公私募产品

这次资管新规对资管业务进行了统一定义,将资管管理产品按照募集方式的不同和按照投资性质的不同进行分类。目前大家所谈到的公私募产品不单单是名义上的公募基金私募基金,实际上还有其他多路金融机构。

2、3个月以下理财产品或消失

资管新规中对资金池表述更加明晰,规定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最短期限不得低于90天,也就是意味着银行3个月以下的封闭式理财产品或从此消失。

3、打破刚性兑付

4月27日,央行正式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正式稿),我们对此解读如下:

打破刚兑大方向不变。正式稿较征求意见稿主要变化:过渡期截止日延长一年半至2020年底,且过渡期内允许续发老产品对接存量资产;允许有条件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放宽了部分类型私募产品的分级设计;明确了私募基金适用专门法律法规;更清晰界定了非标等。而以上正是市场争议最大的几点,显示监管考虑了市场诉求,意在维稳市场,但打破刚兑、净值管理、消除嵌套等核心原则未改,意味者打破刚兑的大方向未变。

变化一:过渡期延长,降低处置风险。过渡期尚存32个月,而存量非标资产剩余期限平均为2-3年,过渡期内允许发行老产品对接,意味着多数资产会在过渡期内自然到期,没有必要处置存量资产。

变化二:摊余成本法仍可行。正式稿将“净值生成应当符合公允价值原则”改为“净值生成应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事实上,摊余成本法亦符合会计准则。非标和持有到期的信用债等资产将可继续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这一安排一是由于非标缺乏活跃交易价格,用基于市价的估值来计价难度较大,二是有利于降低存量产品估值波动,稳定负债端。正式稿参考了货币基金“摊余成本法估值+影子价格法监控”的监管模式,偏离度设置为5%。成本法仅限于封闭式产品,意味着开放式类货币基金理财产品将不能采用,而货币基金如何处理尚待确认。

变化三:分级产品设计要求放宽。正式稿放宽了投资于单一标的、投资标准化资产超过50%的私募产品不能采用分级设计的规定,这一方面是考虑到新规已经对分级产品的杠杆比例进行了统一限制,(固定收益类产品的分级比例不得超过3:1,权益类产品的分级比例不得超过1:1,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混合类产品的分级比例不得超过2:1)

另一方面也有防范风险的考虑,银行理财或仍可投资以债券、股票等为底层资产的优先级份额,因强行结束分级产品而冲击资本市场的隐忧缓解。删除了银行公募产品须以固定收益类产品为主的规定,意味着银行理财或可投资股票类资产,但具体如何参与仍需要关注银保监会后续发布的银行理财新规。

备受市场关注的“大资管”管理办法面世。1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管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指导意见》一方面强调了统一规制,实现了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同一类型的资管产品适用同一监管标准,减少监管真空和套利;另一方面,在净值型管理、打破刚性兑付、消除多层嵌套和通道、第三方独立托管等方面制定了非常严格的规定,强调穿透式监管。

有一些关键点值得关注:

长期以来,中国资产管理市场都存在一个刚性兑付的魔咒,几乎所有的金融机构在推出资管产品的时候都会对投资人承诺保本保收益,如果出现兑付困难的时候,金融机构还会兜底。这样虽然表面上让市场投资者的风险小了不少,但是实际上严重扭曲资管产品“受人之托,代客理财”的市场本质,加剧了市场的道德风险,让市场处于高风险运营状况。所以此次发布新政,即使希望能够让资管行业拥有一个较为公正的市场价格,能够正确反映资管产品的收益和风险,让投资者明确风险,更加市场化。

而理财产品的净值化则是,2013年就开始对于理财产品进行净值化推动了,然而从这些年的实践来看,净值化的发展道路任重而道远,净值化理财产品出现了较好不叫座的现象,主要原因在于,对于净值化来说非上市公司的股权,非标准化的资产如何进行净值化估值还是难度较大,并且大家熟悉的理财产品评价体系与净值化产品之间存在着较大的不匹配现象,市场上依然习惯用成本法进行产品估值,所以理财产品的净值化还需要一个较长的发展过程,但是政策的引导至少与净值化产品指明了方向。

对于资管整体业务而言,新政的出台,净值型管理、打破刚性兑付、消除多层嵌套和通道、第三方独立托管等方面制定了严格的规定,可以判断整个金融监管将会日趋从严,市场规范化发展将会是未来的主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金融行业政策风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金融行业政策风险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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