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2021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正式开始。即日起,用户可在线预约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在办理个人综合所得年度计算时,经常会发生退税或补税的情况。那么每个月缴纳的个人税为什么需要补税呢?
个人所得税补充情况如何?
[1]如果您上一年有收入但未提交预缴申报,则需要在年中纳税;
[2]除工资、薪金所得外,纳税人的劳动报酬、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等各项综合所得收入合计后,适用的年度综合所得税税率高于预扣税率;
[3]上年申报预付款项时,扣除超出部分。
个人所得税退税或补缴税款计算公式=[(综合所得额-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预缴税款金额。
图片来源:财税部官网
并非每个人都需要进行个人年度结算。如果用户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合理办理个人所得税,并符合上述条件,则无需进行年度汇算:年度汇算需要缴纳税金附加,但年度综合所得在以下的: 12万元,需要年度汇算补缴税款但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已预缴税款与年度汇算应缴税款相同的,具备年度汇算退税条件的年度结算但不申请退税。
如果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会怎样?
个人所得税年度计算实行“初违不罚”的规定。对第二次不遵守规定且拒绝按年度计算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将收取滞纳金。并将在《个人所得税记录》中予以规范。对于纳税金额巨大,经税务部门提醒仍不缴纳税款的,将第一时间约谈并警告。对约谈、警告后仍不缴纳税款的,将依法立案调查。对于情节严重、情节严重的案件,影响非常恶劣的,将予以公开曝光。